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0 浏览量:

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就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

组织开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有别于其他政党的本质特征,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深刻认识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严重后果,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加强理论武装,筑牢信仰根基,下大力气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各种问题,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二、强化组织实施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对照《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穿始终,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纠正不严肃、不认真、不深入等问题,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坚决防止组织生活重形式、轻实效,杜绝“走过场”“做样子”,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

1.深入学习思想理论。各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要采取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一体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2.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不得避谈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不得回避隐瞒巡察反馈问题、谈话函询等情况,接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情况。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相互交换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3.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切实用好这个武器,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自我批评要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一把尺子待人、一个标准行事,在党性原则基础上,不断增强能够掏心见胆、并肩奋斗的真正的团结”,不搞一团和气,切忌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评定,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党员群众反映意见较多,民主测评“优秀”情况较少的,未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党员大会讨论,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5.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分工,党支部书记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细化个人整改措施,认真抓好问题整改,不得以笼统性、原则性、无针对性的改进计划代替整改措施,防止大而化之、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防止作表面文章、搞数字整改甚至弄虚作假。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加强督促指导

根据“会前审查、会中指导、会后跟进”等环节,学校将委派部分副处职干部列席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全体校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工作,至少列席指导1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详见附件7

1.严把会前准备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严抓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审查,坚持时间服从质量,逐项检查会议准备情况,了解征求意见建议及反馈情况、谈心谈话情况,查阅对照检查材料是否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审核发言材料是否直奔主题、直面问题,对征求意见不全面、学习研讨不到位、谈心谈话不充分、对照检查不深刻的,指导党支部及时整改,准备工作不充实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严把会中指导。列席组织生活会的领导要围绕会议主题是否聚焦、会议流程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重点指导。对存在偏离主题、内容不全面、查摆问题不到位等问题的要当场提醒并督促纠正。对不按照程序召开、到会人数不足、会议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叫停,经报批后督促重新召开。纪检、组织部门等采取列席会议、重点指导、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调研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3.严把会后整改。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指导党支部结合会前征求的意见建议、会上查摆出的问题和批评意见,一体制定整改方案、支部和个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学校组织部将加强整改情况跟踪问效,对组织生活会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整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或成效不明显的,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予以督促。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25325日(星期)前全部完成。完成后3天内,由机关党委及各党总支将附件45提交党委组织部备案,其他材料自行留存备查。


附件:

1.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2.党员民主测评表

3.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统计表

5.党支部查摆和整改问题清单

6.党员个人查摆和整改问题清单

7.列席领导安排表

党委组织部

20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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